标   题: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22061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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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公示
文   号:豫市监提案字﹝2019﹞7号
所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0-01-13 16:10:16.0
发布日期:2020-01-13 16:10:16.0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220612号提案的答复

 

刘明亮、陈再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强力推动‘政策落地落实落细’支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服务和支持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于2019年4月25日,印发《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4项政策措施的通知》(豫市监〔2019〕149号),从引导民营企业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构建高效便捷的准入机制、打造一流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深化企业退出便利化改革、大力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24个方面出台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逐步走上高质量发展道路。

二是2018年7月,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20号)精神,原省工商局与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国税局、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磋商沟通,联合下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为小微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工商〔2018〕20号),明确了我省“个转企”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培育标准、扶持政策、组织实施等内容。8月又下发《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转型为小微企业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工商办〔2018〕61号),对“个转企”的定义、转型条件、转型流程、扶持政策进行了细化,公布了转型工作中表格样式。截止2018年12月27日,全省38个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有31个单位报送了有关数据,共上报建立培育清单72758户,实现个转企6338户。

三是为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6年以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先后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4家省级分行签订了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坚持“积极参与不干预、积极推荐不强迫、积极服务不决策、积极牵线不越权、积极谋划不谋利”的原则,当好金融部门和小微企业之间的牵线人,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通过这几年的合作,到2019年3月底,共为226203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5486.78亿元,代办营业执照105398个。其中,2019一季度,为59828户小微企业发展发放贷款660.14亿元。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