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22055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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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公示
文   号:豫市监提案字﹝2019﹞41号
所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0-01-13 15:33:22.0
发布日期:2020-01-13 15:33:22.0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220556号提案的答复

 

王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河南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我局高度重视您的提案,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组织开展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不断强化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一、健全规章制度,夯实监管基础

(一)制定《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解决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不明确、监管重点不突出、监管效果不理想等问题,经过多次深入调研,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教育厅和我局名义印发了《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豫政食安办〔2015〕6号),明确了学校食品安全由地方政府负总责、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行业管理责任、食药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规定了学校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专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要求从事供餐活动,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制定学校食堂建设发展规划,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条件;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将学校食品安全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对学校的综合考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明确各方管理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规范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管理。针对我省校外托管场所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经过充分调研,2018年7月16日,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名义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政食安办〔2018〕32号),明确教育、工商、食药等部门在托管场所食品安全方面工作责任,规范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形成治理合力,全面加强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管理,有效保障校外托管期间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

(三)明确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监管要求。2017年5月11日,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学校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地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工作重点、目的。要求每所学校的校园及周边的所有食品销售者都有2人以上实施日常监管,把学校周边食品销售单位列入高风险等级,确保对所有学校及学校周边的所有食品销售者,至少每2个月监督检查1次,覆盖面达到100%,确保食品安全违法问题能够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得到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向好。

二、突出问题导向,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一)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治理。2016年以来,我局和省教育厅连续三年联合部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督促学校改善硬件设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查违规违法问题,不断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专项治理期间,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检查学校食堂43949家次(幼儿园和托幼机构全覆盖),下发监督意见书12375份,行政处罚立案1120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0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2520场次。

(二)组织重点时段专项检查。每年春、秋季学校开学前后,组织开展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寒暑假开学前后幼儿园食堂设备设施运转情况和食品安全管理保持情况等。中高招考试期间,部署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指导各地监管部门对本辖区内考点学校食堂、考务人员和考生集中食宿点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考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面检查。2019年2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开学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目前专项检查行动正在进行。

(三)开展校园及周边专项整治。2015年度,结合大清查行动组织开展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省局联合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学校及周边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16年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教育厅、省住房建设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全省组织检查学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43949户次、学校(托幼机构)食堂20246户次,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户505户,取缔流动摊贩770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0件。2017年,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将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等各类学校校园及周边1公里区域内的所有食品经营者均列入整治对象。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53665人次,监督检查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45215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93起,查封扣押问题食品4740.4公斤,罚款74.4万元,抽检990批次,取缔无证经营户1598家。

(四)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幼行动。2018年9月16日,陈润儿省长主持召开的省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9月20日,以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召开全省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豫政食安办〔2018〕36号),黄强常务副省长、霍金华副省长亲自到会发表重要讲话,安排部署全省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排查工作。2018年3月,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幼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食安办〔2018〕14号),以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内的食品经营者、校园周边的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及“小饭桌”等校外托管机构及无证幼儿园为重点对象,以“五毛食品(单价为5毛左右的调味面制品、豆制品、肉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小食品)”为重点品种,对全省各类学校开展全面排查,深入查找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梳理问题清单,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全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执法行动15161次,监督检查学校食堂17439个,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82000余家,监督抽检18644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181批次,并依法处置,查处案件1003件,罚款574万元。 

(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按照总局及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的食品经营户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对辣条类“五毛”食品的抽检力度,重点抽检辣条类“五毛”食品批发商,通过抽检倒逼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食品。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4月中旬,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97388人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73233家(次),下架涉事企业生产的“辣条”产品2600余公斤另加7621包,其他厂家生产的“辣条”等“五毛食品”13157.9公斤另加11768包。查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案件123起,罚款65户次,金额约31.6万元,还有一些案件正在查办过程中。

三、严格督导检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督查。在基层全覆盖监管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每年都制定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每季度派出督导组开展飞行检查,对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和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督查通报印发全省,并在省局网站向社会公告,有力地推动了基层监管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开展“五毛食品”问题专项督导。2017年3月,针对校园周“五毛食品”问题,省局派出3个调查组分赴商丘、新乡、驻马店、信阳、平顶山、南阳、邓州、永城、新蔡等地开展暗访调研和督导检查,专项督查了学校及学校周边“五毛食品”问题,针对存在的食品经营秩序混乱、部分食品经营户销售有辣条等 “五毛食品”和“三无食品”、食品经营户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问题,跟踪督办,有效保障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三)对郑州市校园周边开展专项督导。2019年3月省局组织对郑州市8个区23所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者进行督导检查,将发现的问题移送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其对照整改,并且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确实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四)开展校园周边“百日行动”专项督导。为了保证“百日行动”安排部署能够得到有效落实,省局专门制定督导检查方案,自2019年3月25日起,组织4个暗访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全省18个地市10个直管县(市)及航空港区开展督导检查,专项督导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及整治情况。以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暗访情况的通报》,对督导中发现的部分地方的部分学校及周边销售辣条等“五毛”食品无法提供索证索票材料、不按照产品标签标示贮存条件保存食品、销售过期食品时有发生、无证经营现象仍然较多、校园内食品经营单位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列出详单,点名通报给各地政府,要求各地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着力整治前一阶段反映出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安全环境。郑州、濮阳、商丘、信阳、长垣等地狠抓落实,切实落实一级带一级,组织督导组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一线进行督导督查。

四、创新监管方式,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一)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为加强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加工操作过程,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我局联合省教育厅于2016年4月29日,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通知》,在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要求各地按照《食品安全法》中“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的要求,以前期开展的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程为基础,以“互联网+明厨亮灶”为主线,使从业人员以规范的操作过程和良好的服务形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依靠家长等社会监督力量促使从业人员规范操作过程和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计划通过五年时间,按照省辖市城区、县(市)城区、农村中小学校食堂的顺序逐步在全省推进 “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截至目前,全省开展“互联网+透明厨房”建设的学校食堂12029家,占学校食堂总数的46.89%。

(二)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各地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引导青少年从自我做起,培养科学的食品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广泛发布《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宣传“五毛问题食品”的危害,号召学校师生及家长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不少地方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电子屏、展板、宣传栏、校信通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自觉抵制不卫生、不健康和伪劣食品,不购买、不食用校门口流动摊贩食品,从源头上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以及有关要求,提高食品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营造浓厚的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氛围。郑州、洛阳、平顶山、信阳、固始等地设置了“拒绝‘垃圾 ‘五毛食品 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关注食品安全、建立和谐校园”的展板、条幅、公告等,向学生宣传辣条等“五毛”食品的危害。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平台,开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及考核系统APP(简称“豫餐饮考核APP”),强化从业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和基层监管人员开展抽查考核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注册“豫餐饮考核APP”共39万余人,累计参加考核140余万人次,有效促进了全省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

(三)畅通投诉渠道,健全社会监督。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督网、12315举报网等作用,广泛建立消费维权监督点。加强基层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建立奖惩机制,省市县三级全部实施了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了省食品安全举报中心,进一步畅通了群众投诉渠道,群众举报已成为监管部门发现线索的重要来源。全省大部分市县建立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评议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在基层组建了协管员、信息员和志愿者等群众性队伍。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积极性,发挥社会共治的强大作用。

五、当前工作部署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国家总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省持续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月16日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以省政府食安办名义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豫政食安办20195号),迅速安排排查整治,消除风险。为进一步深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全面排查全省各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清理中小学校园及周边“辣条”等“五毛食品”,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消费环境,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省教育厅、省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高法等19部门联合印发《全省“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教办2019208号),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推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周边综合治理。省市场监管局4月12日印发《关于推进“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豫市监2019119号),提出一系列措施,确保全年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控制在全省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数量的万分之二以内,全省学校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完成率达到70%以上,建立健全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根本性改善。

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深入分析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创新监管方式、狠抓工作落实、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开展“校园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情况负总责,把“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关于推进“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河南省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加大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综合利用考核评价促落实。推动将“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已经纳入全省综合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务必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活动期间,省局将采取全面督导、暗访抽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地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通报各地专项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研究《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19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贯彻落实意见,制定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设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督促学校对校园食品安全定期开展自查。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小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等有关规定。四是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强大舆论氛围。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对学校食堂负责人和管理员的培训,完善食堂硬件设施和相关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要求各地要组织新闻发布活动,通报整治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惩恶扬善的强大舆论氛围。

持续采取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方式,保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向好,确保学生饮食安全。感谢您对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食品药品监督安全,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