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约束故事(二)
时间:2018-06-08 08:45
来源:
2018年3月21日,漯河市某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李某风尘仆仆来到市工商局信用科,刚进办公室大门,就怒气冲冲的说:你们工商局怎么回事,我们地产公司在咱当地也是响当当的企业,一直守法经营,为啥给我们列入异常名录了?看到对方情绪激动,工作人员先给李某倒了杯水,平息情绪后,然后详细询问对方具体情况。
原来该房地产公司最近准备上市,一切手续条件均已经具备,但在手续上报后,被审核机关告知企业被工商部门列入了异常名录,上市手续被驳回。公司人员不明白,一直守法经营,公司为什么会被列入异常名录呢?是不是工商部门搞错了?
工作人员一边打开电脑,一边让他提供营业执照,经查询,原来该公司2016年未进行年报公示,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公司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李某一听,低头想了一会,懊悔的说:“想起来了,我们公司去年负责年报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换,估计是交接时把年报的事给忘了,导致2016年没有公示,实在不好意思,是我们疏忽了。”工作人员耐心的给李某讲解了企业年报的有关规定,以及联合惩戒的有关政策,使其认识到不年报的严重后果,并当场指导企业对年报进行了补报。
第二天一大早,李某再次来到信用科提交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经领导审批,该公司被移出异常名录,顺利通过了上市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