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开展“C”标志评价的定量包装商品 类别、量限的说明

时间:2019-02-02 09:37 来源: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可开展“C”标志评价的定量包装商品

类别、量限的说明

一、类别:凡在一定量限范围内的定量包装商品均可开展“C”标志评价。
二、量限: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定量包装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6114号)的规定,可开展“C”标志评价的定量包装商品的量限为:以质量标注:050千克;以体积标注:050升;以长度标注:无限制;以面积标注:无限制;以计数方式标注:无限制。